今天是2019年07月01日 星期一 06:42

政策法规

各分部业务电话

西安碑林总部

西安碑林区友谊东路81号天伦盛世2座2404、2503、2504、2506、2604室;
联系电话:029-87862886
咨询审核第一事业部:029-87862886 
咨询审核第二事业部:029-85248480
代账部:029-87861210  029-83326101
开票部:029-87862885
行政部:029-87852954 
财务部:029-85420604 

西安曲江分部

西安曲江新区泛美国际大厦1幢2单元17层1704室
联系电话:029-85325078

西安灞桥分部

西安纺织城堡子村东辰好景大楼5层508号
联系电话:029-83326101

榆林分公司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南门口肤施路1号国美电器四楼
联系电话:0912-3532616

府谷分公司

榆林市府谷县河滨路德宝大厦4层
联系电话:133 8929 5831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税务公告
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表于:2018-06-21 10:24:35 来源: 浏览次数:166次
 
  • 国家税务总局
  • 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
  •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发〔2018〕17号)有关规定,税收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国税地税机关的职责和工作,调整适用相关规定,由新的税务机关承担。
      国家税务总局依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18年6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需要适用本公告公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按照修改前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6月15日